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3年3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道铭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亿颗功率器件和射频系统模组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6号大街388号3幢11#库

杭州道铭微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通过进口高速贴片机、水洗机、固晶机、溅镀机等设备,购置超声波清洗机、焊线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7亿颗功率器件和射频系统模组的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气:焊接废气采用“过滤+高效干式滤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他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2、噪声经厂房隔声、绿化隔声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3、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纳管排入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至钱塘江,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水体。4、固体废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4、固体废物: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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