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关于2023年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2月2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市肿瘤医院移动式术中放疗装置和DSA射线装置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严官巷34号杭州市肿瘤医院1幢和9幢内

杭州市肿瘤医院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肿瘤医院拟开展的项目包括:

(1)移动式术中放疗装置项目:拟在院内9幢(住院二部)七层2号手术室新增1套INTRABEAM 600型移动式术中放疗系统,最大管电压为50kV,最大管电流为0.04mA。

(2)DSA项目:拟将1幢(放射科楼)一层放射科原预留机房改造为DSA机房及配套功能用房,现为空房间。DSA机房内新增1台DSA,型号为Artiszee,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800mA。

本项目移动式术中放疗装置属于术中放射治疗装置的分类范围,DSA属于血管造影用X射线装置的分类范围,均为II类射线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医院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及定期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辐射培训。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X射线、臭氧和氮氧化物。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移动式术中放疗装置所在2号手术室四侧墙体为石膏板+2mm铅板,机房进出防护门和污物通道防护门内衬2mm铅板,防护门上观察窗为15mm铅玻璃,顶棚和地坪为14cm现浇混凝土。由理论计算可知,2号手术室四侧墙体、顶棚、地坪、防护门以及观察窗等屏蔽厚度均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DSA机房四侧墙体为240mm实心砖+30mm硫酸钡防护涂料,顶棚为120mm现浇混凝土+2.5mm铅板,防护门内衬3mm铅板,观察窗铅玻璃为3mmPb。由理论算可知,屏蔽墙、观察窗、防护门、顶棚等屏蔽厚度能够满足辐射防护要求。

2号手术室和DSA机房拟采用带有排风功能的新风系统进行通风,进、出风口拟设置于机房吊顶,保证机房内有良好的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4次/小时。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经通排风系统收集后最终排放至大气外环境中,臭氧可在50分钟后自然分解,氮氧化物只有臭氧产生额的1/3,因此本项目移动式术中放疗装置和DSA射线装置产生的废气排出机房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为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了个人剂量计。以上安全设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654130      

通讯地址: 杭州市凤起东路888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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