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3年2月 22 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2月22  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 23 日-2023年 3 月1  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博养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德胜中路369号

杭州博养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博养医院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德胜中路369号,租用杭州胜利经济合作社位于德胜中路369号1F部分、3F~5F整层作为经营场所。博养医院是一家集医疗、康复、老年关怀为一体的老年病医院。医院设有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急诊室等项目,不设置传染科。为更好的为老年人的康复疗养提供更好的服务,用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医院拟增加361张床位,租用杭州胜利经济合作社位于德胜中路369号整幢房屋(1F~6F),届时全院将形成拥有病床459张、门诊日均接诊量80人次的规模(因博养医院主要是以老年疗养、疾病康复为一体的老年病医院,故日均接诊量少于普通的综合性医院)。建设单位不设食堂及员工宿舍,不提供代病人煎药及洗衣服务。院内不提供中药煎药服务(委托杭州临安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委托合同见附件9),不设洗衣房(病房床单、被套、病号服以及工作服等委托浙江医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清洗,委托合同见附件9);不设员工宿舍、不设食堂(食堂依托同一园区内养老院食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收集后至“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至医院建筑物楼顶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

(2)废水: 医疗废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提篮格栅-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接触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限值。

(3)噪声:①合理布局,主要产噪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工作;②做好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医院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一般包装和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委托单位回收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