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3年11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11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文件

1

MFG13引进微生物发酵工程改造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23】74号

2023-11-2

见附件

2

杭州和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年产新增塑料空瓶5亿个技改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23】75号

2023-11-6

见附件

3

岩唐生物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药物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杭环钱环评批【2023】76号

2023-11-6

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市民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杭环钱环评批【2023】74号.pdf

杭环钱环评批【2023】75号.pdf

杭环钱环评批【2023】7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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