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3年11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增年产24000kg抗体/1440kg疫苗类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525号

浙江药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3242.4万美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通过进口生物反应器、层析系统等设备,购置无菌接管机、完整性测试仪等国产设备,新增4套5000L生物反应器,形成新增年产24000kg抗体和1440kg疫苗类产品的生产能力。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气治理: ①QC质量控制实验室有机废气依托现有设置在A100生产辅助楼顶的1套“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离地20m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1和表2排放标准。 ②污水站臭气依托现有项目新增处理能力240t/d污水站的1套“2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离地15m高空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表3排放标准 2、废水治理: 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开独立收集。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依托龙井二期项目新建的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起纳管排放(DW001)。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纳管标准均执行《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污水纳管后由杭州市七格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3、固废处理: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防治: ①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源风机等布置在远离厂界一侧,并做好基础减振工作; ②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做好基础隔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管线接口进行软连接。 ③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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