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3年11月24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道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听涛路178号

杭州道福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申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听涛路178号一至二层的店铺开设宠物医院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400.28m2。医院提供的诊疗范围为: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项目涉及动物诊疗、动物洗澡美容等专项服务,不涉及宠物寄养,治疗对象主要为猫等宠物(不含犬类),且不接收人畜共患传染性瘟病动物。预计门诊接待最大动物量10只/天,年接待量为3600只。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动物自身及粪便异味、酒精废气,病房内设置专用排便盒排尿盒,及时清理清洗,同时定期采用酒精进行杀菌消毒,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酒精废气经通风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新增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独立收集预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3、噪声:企业正常营运时,项目四周场界噪声能够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昼、夜间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昼、夜间标准。 4、固废:动物毛发、动物排泄物、废弃包装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办事服务中心东4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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