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3年10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10月3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惟一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家星城 8 幢(商)12 号、13 号

杭州惟一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申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惟一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拟扩大经营规模,在现有场地的基础上,再租用相邻万家星城8幢(商)12号商铺(建筑面积213.44 m2),调整院区整体布局,新增3间诊室、4间住院室,新购置联影CT +高压注射泵、帝宝诚dr、牙科工作台、斯玛特生化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新增门诊最大接待宠物量约 10只/天,折合新增年接待量3600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清洗废水单独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消毒预处理,再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租赁建筑附属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病房内设置专用排便盒排尿盒,及时清理清洗,同时定期采用酒精进行杀菌消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宠物医院配备隔声门窗,营业期间及时关闭门窗。(2)运营期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3)加强管理,控制医院内容留宠物数量,康复后的宠物及时由主人带离;(4)加强对宠物的情绪安抚,减少宠物日常偶发叫唤,防止宠物发生狂吠。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动物毛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6610056      传真:85335953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香积寺东路)(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街道香积寺东路58号)2楼255室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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