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3年10月1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X、γ射线固定式探伤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金秋大道41号内

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

卫康环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浙江三方控制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现有厂区内新建2间固定式探伤室及操作室、暗室、评片室等辅助用房,对自生产的阀门及其零部件、焊缝进行无损检测。其中2#探伤室拟配置1台6MeV电子直线加速器和1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3#探伤室拟配置2台192Ir-γ射线探伤机,一用一备。所有探伤作业仅限于固定式探伤,不涉及移动式探伤。

本项目环境影响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及相关环保管理部门均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运行,尽可能减小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污染因子主要为X射线、β射线、γ射线、电子束、废旧放射源、报废的γ射线探伤机等放射性污染及臭氧和氮氧化物、废显(定)影液、废胶片与洗片废液等非放射性污染。建设单位须按环评要求齐全各项辐射防护措施,此外应严格执行监测计划,定期在探伤室周围进行辐射水平监测,使之能满足辐射环境管理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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