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四(二))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杭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央和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现将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四(二))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杭州市在建工程的渣土非法转移、倾倒问题屡禁不止。2021年5月,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曝光了杭州市建筑垃圾、渣土违法倾倒至衢州问题。2021年上半年查处的87起衢州垃圾倾倒案件,来源杭州的占比较高,周边地区也多次反映杭州市渣土跨市非法倾倒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渣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规范跨区域(省、市)渣土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健全渣土跨区域跨部门管理执法协同机制,加大跨区域(省、市)渣土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案件线索收集,通过及时移送、部门协同查处,不断提高渣土非法转移、倾倒溯源执法成效。

2.开展全市工程渣土处置专项整治及联合治理行动,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安全环保、工程渣土处置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实施联合治理,有效防范直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

3.抓好源头管控,提升渣土消纳能力,满足渣土处置需求,持续跟踪调查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保障渣土消纳市场平稳运行。

4.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出台杭州市建筑垃圾日常管理评价办法,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杭州市非正规垃圾堆放、非法运输处置长效治理机制,全面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非法运输处置管理执法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立即开展问题核查整改。2021年5月6日,市渣土管理协调小组对有关城区进行集中约谈,要求对涉嫌违法问题逐一开展调查核实、查处整改,并举一反三,同步落实长效机制。截至2021年5月17日,与衢州市协同核查移送案件线索44条。完善机制,强化协同,狠抓制度落实。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案件线索移送、接收查处实施意见》,定期与各区综合执法局、周边市执法部门对接,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及时掌握跨区(省、市)非法处置案件查处情况,督促相关城区、部门加大建设项目将工程渣土非法处置行为的执法查处。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非法处置执法查处法律法规适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

2.开展全市建筑垃圾执法联合整治。自2021年6月起,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综合执法局,以出土工地、消纳(中转)场执法检查为重点,持续打击擅自处置、违法倾倒、超过城市道路及桥涵设施限载行驶、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检查工地70735个次,消纳场所(中转站)5090个次,运输车辆100267辆次,执法查处10001件,处罚金额7310.32万元。

3.加强市域统筹保障,提升消纳能力。截至2021年底,累计建设保障场地108个,容量7492万吨,剩余可调度统筹场地84个,容量3364万吨。建成运营临时渣土码头18个,泊位38个,合计设计年中转能力5349万吨;在建2个,泊位4个,合计设计能力360万吨(其中1个2022年1月建成运营,泊位2个,设计能力180万吨),全面完成规划任务。因能力不足引发的“消纳难”问题已基本缓解。平稳渣土处置市场。2021年1月、8月,市城管局两次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信息价执行情况专项调查。调查显示,新招标项目渣土报价已与市场接轨,价格已呈下行趋降。

4.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巡视、环保督察、长江办等固废问题整改要求,2021年6月21日印发《杭州市非正规垃圾堆放、非法运输处置长效治理机制的通知》,建立了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从严查处机制,强化督查,实施严管重罚。6月28日印发《杭州市建筑垃圾日常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渣管协〔2021〕9号)。加强审批执法工作。围绕工地源头、中端运输、末端消纳的全程闭环数智化监管要求,于2022年6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7月10日正式施行以来情况良好,大部分已实行线上办理并落实数智化管控要求。

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完成,符合办结销号要求。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6217,0571-89581752。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杭州市城管局

2023年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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