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环函〔2022〕6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2 年度生态环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2〕166号,以下简称《评审通知》),现就做好2022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形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参照《评审通知》(附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至8月31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各区、县(市)生态环境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收费标准。《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高级职务推荐费每人150元。申报人可在市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12333”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服务平台从“我的申报记录”中点击“马上支付”缴纳评审费用。
2.报送评审表。评审费缴纳成功后,在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和区、县(市)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根据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各区、县(市)受理点;市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择上级市直主管部门(单位)受理点进行报送。
3.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五、联系方式
市中评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竞舟路228号南楼4楼409室。
联系人:郑乐贵0571-88837302 ;胡婷婷0571-89581939。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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