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地市举报区县举报内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5D202208170005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崇杭街117号翌鑫汽修对面的沙石厂灰尘、噪音严重。扬尘、噪声经8月19日和8月22日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崇贤街道崇杭街117号翌鑫汽修对面的沙石厂,该场地为崇贤街道陆家桥村已征集体土地,面积约9.999亩,为建设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沙石厂”问题,该场地内原先有经营黄沙分装零售业务,7月底已停业,场地内黄沙已清空。现为杭州宏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生产、五金配件加工产品包装,现场停放有建设施工用设备车辆。此处已非沙石厂,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2、关于“灰尘”问题,原沙土场地为2.5亩,路面未做硬化,现主要停放机械设备和工程车,每天有2辆工程车辆出入导致扬尘问题,场地内配备有洒水保洁车辆。该举报内容属实。
      3、关于“噪音”问题,杭州宏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已纳入拆迁范围,待拆迁。由于原先经营黄沙分装零售业务期间载重货车较多,导致场地内部道路破损较严重。目前场地进出主要是2辆工程车及小型车,以正常行驶产生的发动机噪音和胎噪为主,未发现噪音严重现象。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部分属实1.立整立改。责令企业加强现场洒水保洁,移除黄沙分装设备。
    2.约谈提醒。崇贤街道会同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8月19日对企业负责人周某开展约谈提醒。
      3.长效管理。该场地现已完成拆迁评估但尚未交付,在交付前由崇贤街道督促企业做好长效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回头看”检查,确保扬尘问题不反弹,并做好噪音巡查和监管。
6D202208170006杭州市上城区彭埠街道严家路与景昙路交叉口德力展示中心附近有木材粉碎和沙石打包站,灰尘、噪音严重。扬尘、噪声1.关于“木材粉碎和沙石打包”问题部分属实。场地内有黄砂打包机4台、抓机1台,现场沙土、碎石使用土工布覆盖但不完全,工人不定时使用洒水管进行洒水作业。场地内西北角堆放有回收的木板,未发现木材粉碎设备。该场地主要从事黄沙、碎石等装修材料的打包、运输,木板等装修回收物的转运,现场未发现加工、生产、经营行为。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作了修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无需备案。
    2.关于“灰尘、噪音严重”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8月20日,彭埠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场地扬尘、噪声进行检测。根据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该场地离居住区较近,车辆进出、材料打包、货物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1.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彭埠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督促管理,要求公司每日安排专人对进出口路面、场地进行清扫、洒水,提高保洁质量;严格执行9时至19时工作时间安排,保证夜间不作业;对场地内暴露的沙土做到土工布全覆盖;增加喷淋设备,全程湿法作业,确保无扬尘产生。2022年8月25日,公司已完成堆物覆盖和新增喷淋设备的工作。
    2.做好长效监管。彭埠街道制定日常巡查制度,落实街道综管大队队员加强对该处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督促整改。
    3.联系地块权属单位,做好源头治理。彭埠街道已就该地块存在问题致函市运河集团下属运河资产管理公司,建议对出租业态进行调整,从源头消除信访问题。
15D202208170015杭州市上城区笕桥街道水墩村原中铁24局上城区垃圾减量中心扬尘、噪音扰民。噪声、扬尘1.关于信访件反映的扬尘问题部分属实。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浙江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场地位于铁路红线范围内,周边700米内无敏感点。工作场地为全封闭厂房,长400米、宽15米,单向进出,出入口有软帘遮挡。机器设备及物料堆放全部都在厂房内,雾炮和喷淋设备齐全,加工过程中基本不会造成粉尘外溢。2022年8月4日,笕桥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现场噪声、扬尘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因信访内容未体现问题发生时间,根据之前检查情况分析,可能与厂房出入口软帘曾经破损导致少量粉尘外溢,运输车辆进出造成道路扬尘有关。
      2.关于信访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该场地日常作业时间为7时至19时,作业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根据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因信访内容未体现问题发生时间,可能因厂房软帘曾经破损,生产期间少量噪音传出扰民。
部分属实2022年8月3日第1次投诉以来,该公司已主动停止生产经营行为,更改出厂道路,增加场内外道路清尘频次,定制并安装完成新软帘,确保不出现扬尘、噪音扰民的情况。接下来,属地笕桥街道联合区综合执法部门,继续做好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6D202208170016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万科天空之城油烟、噪音扰民,投诉后至今没有任何改善。油烟、噪声、其它信访举报该处油烟、噪声扰民属实。现场油烟主要来源于屋顶3个集中废气排放口,噪音主要来源于屋顶油烟净化处理设备,经检测,2处集中排放口油烟排放超标,2处北侧敏感点噪声符合标准。各商铺油烟检测结果:4家超标、5家达标。
      信访举报投诉后至今没有任何改善情况不属实。五常街道于8月5日、9日召开业主协调会,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并提出相关可行性方案。五常街道督促业主单位优化油烟和噪声专项方案,15日-17日,杭州西曙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小藤街一期商铺的油烟管道进行清洗;18日对一组排烟管道进行了提升改造,购置和更新了油烟净化器,添加活性炭吸附、除异味等工艺,安装围挡顶盖,降低油烟噪音影响。
部分属实1.立整立改。五常街道联系杭州西曙置业负责人和业主代表,积极沟通,取得3个备选整改方案:待业主同意后,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选择优化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整改。
    2.约谈提醒。五常街道会同相关部门约谈一期项目负责人,要求开发商配合整改,减少油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3.督促整改。对于油烟超标,噪音等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油烟超标的餐饮店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五常街道督促开发商尽快推进方案优化实施,如业主确定整改方案的,按照方案执行,如业主迟迟不能统一意见的,于9月30日前完成油烟提升整治工作,做到油烟达标排放。
    4.举一反三。加强辖区内类似房产商铺油烟噪声问题的巡查监管。
21D202208170021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天城路、机场路三岔路口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建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噪声经查,该信访件与D202208150012号、D202208160014号信访件问题相同。2022年8月18日下午,闸弄口街道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核查。
      关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因今年出现的超高温天气,根据市建委《全市建筑工地高温作业提示单》要求,采取“两头做、歇中间”的方法避高温作业。该建设工程今年曾有5时左右开始进场作业,22时后延迟作业时的情况,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施工单位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进行过行政处罚。目前该建设工程已进行到高层作业,不存在因工艺需要夜间连续施工的情况。8月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场地进行巡查,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
部分属实1.严格施工噪声控制。对施工场地进行用电管理,6时至22时以外时间段停止向工地供电,避免施工小组或工人提前或超时施工作业。规范施工作业,减轻钢架拆装时敲击、混凝土浇筑振捣过程设备噪声扰民,同时要求进场车辆缓行禁鸣,减少施工车辆运输产生噪音。
    2.做好长效管理。施工期间由属地街道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日常巡查、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30D202208170030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省立同德医院食堂的风机和蒸汽机、住院部的空调外机噪音扰民,凌晨3-4点自测达50-60分贝。噪声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所反映的问题主要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职工食堂风机和蒸汽机以及住院部大楼东北角和南侧空调外机凌晨噪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翠苑院区对职工食堂蒸箱和排风机组安装了隔音棚以减少噪声,为了定量检测上述设备的噪音排放情况,8月19日凌晨3时26分至4时31分,西湖区组织属地翠苑街道和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杭州华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到现场开展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医院东西两侧1、2、4检测点位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1类区标准限值。南北两侧3、5两个检测点位检测噪声值分别为49.6dB(A)、50.7dB(A),大于1类区夜间45dB(A)的标准,但与背景声差值分别为0.2dB(A)、0.6dB(A),小于可评标准的3dB(A),且实测值与限值差值修约后大于等于5dB(A),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706-2014)相关规定,此种情况无法通过实测值及修正值判断该检测点噪声排放是否超标。部分属实1.要求并督促省立同德医院正确对待投诉人意见,明确专人负责,采取必要措施,挖掘降噪潜力,进一步减轻噪声排放强度。
    2.针对排风机组白铁风管的共振问题,省立同德医院已于8月30日前对职工食堂2个排风机组白铁风管进行隔音棉包裹,安装了风机消音器。
      3.针对排风机、空调外机因设备老旧产生的噪声问题,省立同德医院已于8月30日前对职工食堂排风机、住院部空调外机实施维保。对维保过程中发现老旧外机声音过响的空调予以更新。
    4.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在下班时间、夜间严格按非必要不使用等因素及时关闭不需要使用的空调设备,做到节能降噪。
    5.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导,按照整改节点时间和要求,属地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强化跟踪检查,确保完成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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