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20815上城)

一、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2年08月15日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请、延续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杭州仁树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A座11层1101、1102、1103、1104、1105

许靖环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3534]

2027年08月14日

杭州明嘉口腔门诊部

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6号

赵明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A2102]

2027年08月14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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