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2年8月12日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批准时间 | 有效期至 |
杭州春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为杭州泽天春来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 | 盛润坤 | 销售、使用V类放射源 | 浙环辐证[A4266] | 2022年8月12日 | 2025年12月10日 |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