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致公党杭州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货运车辆新能源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认为贵委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经我局牵头,市城乡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办,并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一个战略举措。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都明确提出机动车清洁化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货运车辆新能源化和清洁化。一是扎实推进国三柴油车淘汰工作。2017年8月实施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以来,全市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车8.2万辆,其中2021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1242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实施国三柴油货车禁限行政策。2019年10月8日起,禁止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在主城区内通行,各区、县(市)也先后出台相关禁限行政策。三是严格落实不达标车辆禁入制度。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于2021年2月1日起对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开展达标核查及燃料消耗量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倒逼企业加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进度。四是培育绿色货运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项目)申报评定,目前已有5家企业申请参评。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新能源货车9854辆,其中,2020年新增新能源货车378辆(纯电动),2021年新增新能源货车1744辆(纯电动)。同时,积极推动巡游出租车“油改电”,2022年上半年全市新增新能源出租车(网约车)2117辆。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有效减少了石化燃料使用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推进我市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相关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加快完善政策引领。提案提出的“完善政策支撑引领”的建议非常重要和必要。我市在车辆新能源化政策引领方面也早有考虑,并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2021年1月,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车辆结构清洁化、物流运输高效化、供能设施便利化、出行方式绿色化、政策措施差异化、产业发展多元化,来推动高端汽车制造产业发展、绿色物流产业发展、清洁车辆后服务市场发展,并加快推进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2021年4月,市大气办配套出台了《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绿色积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以清洁化车辆累积绿色积分为基础,制定差异化政策措施,推行路权开放、减排补贴、停车优惠、招投标优惠等各项激励措施。

结合提案意见,市交通运输局正在牵头编制《杭州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开展交通运输装备新能源化行动、充电设施建设行动等14大行动,其中包含加快公用充电桩建设、提升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比例、便捷新能源配送车辆的通行、继续淘汰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等相关举措。相关任务也列入了《杭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2022年度工作任务书》,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措施取得实效。

(二)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在大型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市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建设大型集中式充电站,如位于西湖区紫荆花北路停车场的杭州天虹公寓停车场充电桩站项目即将建成投入使用,该大型集中式充电站配置了120KW双枪直流桩16台、分体机双枪终端48台,合计充电枪128把,主要服务于乘用车辆及各种功率的物流车辆充电使用。在工程车辆充换电设施建设方面,我市也做了一些探索工作。2021年11月,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建委牵头在临平杭州隆欣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试点,共更新投用50辆纯电动混凝土搅拌车。试点采用“车电分离”模式,由业主单位隆欣公司出资采购纯电动搅拌车(不含电池)、提供充换电站场地;吉利商用车集团投资建设充换电站,提供充换电服务。该试点投运以来,生产经营正常,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下一步,市大气办将联合市渣土办探索将“车电分离”模式应用至新能源渣土车领域。

结合提案中关于“鼓励市场化运作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建议,市建委正在研究制定《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发挥财政资金的正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换电站的建设,此举将进一步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加强数字化管理。针对提案中关于“强化数字化运维管理,建立统一的智慧化平台”的建议,我市已于2017年上线了杭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平台,将建成对外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站接入该系统。

针对“探索与碳交易市场有机衔接”的建议,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针对电力行业企业,且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已暂停备案,新能源车推广工作尚不具备与碳交易市场融合条件。待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市场重启、国家碳普惠相关政策确定后,我市将适时开展新能源车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方面的研究。

三、下一步打算

根据今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并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加快政策出台落地。根据《方案》《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六化”重点任务,继续实施绿色积分激励机制,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路权开放、停车优惠、招投标优惠等激励政策。同时,尽快出台《杭州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和《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持续加大老旧柴油货车的淘汰和新能源货车的推广应用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新能源车推广工作涉及交通运输、住建、经信、发改、公安交警、财政、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建立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要发挥市大气办、市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推进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货运车辆新能源化工作。

(三)推进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市场主体、融合创新、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车辆清洁化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在创新和绿色节能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修、报废回收等后端市场建设,促进车辆清洁化产业链全面发展。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从企业和用户需求出发,升级现有数字化平台功能,推动部门信息汇集,整合新能源货运车辆信息,指导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向公众提供更精准全面的充换电站点信息。在提升行业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同时,助力企业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一站式服务需求。通过“组合拳”,让“绿色”成为杭州城市货运行业的底色。

贵委的意见建议对推进我市货运车辆新能源化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再次感谢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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