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民建市委:

贵委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过程推进农业面源“零直排”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经我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等会办,经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多年来对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高度关注。贵委提出的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操作性,我们均一一加以采纳。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坚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实施乡镇振兴战略,努力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发展要求,坚持“绿色植保”和“生态土肥”理念,持续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为实现“青山绿水”和“美丽田园”打下扎实基础。

一、主要成效

我市围绕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水肥一体化以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精准测报等科学用肥用药相关技术措施,积极推进“肥药两制”工作,实现肥药减量提质增效。

2019-2021年,全市累计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13.11万吨;推广有机肥57.24万吨,应用面积224.05万亩(次);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28.91万亩;实现化肥减量0.83万吨(折纯),年均减幅3.18%。全市累计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39.53万亩,绿色防控推广面积317.23万亩次,建立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示范区19个;创建完成省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点7个;实现农药减量925.11吨,年均减幅4.88%。2018年以来,全市已建成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57条,覆盖农田面积34098亩。

截止2021年底,我市农村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为81.73%,水质达标率为81.18%。我市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共计3986个。根据标准化运维导则要求,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设施,每个月进行水质检测,日处理能力10-3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每两个月检测一次,我市全部按要求完成水质检测。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精准测报,加大防治指导

建立“菜篮子”基地、代表性茶园及农业“两区”等多种类型的农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279个,通过每年对上述监测点进行监测及评价,掌握我市农田土壤质量的动态变化,为肥料减量工作打好基础。以全市50个重点农作物病虫监测点为依托,强化精准测报,全面掌握农作物病虫发生动态。2019-2021年,全市共发布病虫情报419期,其中市本级48期,在病虫发生关键时期,召开全市病虫发生趋势会商会,组织植保人员开展田间调查和技术指导,及时提出防治意见,指导农户科学用药,扎实推进农药减量工作。

(二)融合减肥技术,推进化肥减量

一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市通过加大取土测土、施用配方肥和缓控释肥、化肥定额制以及改进施肥技术等途径进行推广应用,累计取土测土7974个,建立化肥定额制示范方414个,推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13.11万吨(其中配方肥9.59万吨、按方施肥3.52万吨),应用面积463万亩(次);二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在建德市和淳安县2个国家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和11个省级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的带动下,三年累计推广有机肥57.24万吨,应用面积224.05万亩,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200余万吨。按照有机肥中氮含量2%、当季利用率20%折算,减少施用纯氮量2289.6吨。三是推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完善构建草莓、葡萄、芦笋以及茄果类等作物的水肥一体化施肥技术模式,累计建立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100余个,示范面积1.1万余亩,辐射推广应用28.91万亩,取得了节肥节水、省工节本、增产增效等良好效果。在融合推进上述多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基础上,实现化肥减量0.83万吨(折纯),年均减幅3.18%。

(三)融合统防绿防,推进农药减量

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为组织形式,以粮食生产功能区、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实施区域,开展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及科学用药相结合的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减少不合理用药。同时每年落实市级补贴资金200万元,做好高效双低新农药及绿色防控产品补贴工作。全市累计实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39.53万亩,绿色防控推广面积317.23万亩次,建立省级绿色防控(农药定额)示范区19个;实现农药减量925.11吨,年均减幅4.88%。

(四)注重拦截净化,推进沟渠建设

在国内率先启动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2018年至今已累计建成57条。紧扣氮磷拦截的核心功能,重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周边因地制宜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农业绿色发展,兼顾生态修复与田园景观功能,形成极具特色的“杭州模式”。经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沟渠农田排水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分别减少20%、30%和30%以上,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市已有十余条生态沟渠系统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第三方评估评定为优秀,余杭区永安“稻香小镇”生态沟渠运维管护情况得到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充分肯定。

三、关于贵委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落实情况

(一)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引领农业面源治理

一是制定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我市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和《“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长江办〔2022〕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我局将围绕农业面源攻坚目标,制定并印发《杭州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二是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任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农业农村、建设、林水部门,每年以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的名义印发土壤、地下水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计划,建立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种养尾水治理、农田灌溉水监测等治理任务清单。

三是系统治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形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系统、全生命周期的整体解决方案,打造农村生活污水闭环管理制度。以“水清、无味、点绿、景美”为工作方针,按照“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资源全利用、监管全智慧”的“五全理念”,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目标由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今年,市建委将对36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

(二)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加强农业面源治理

一是探索杭州治理模式。通过技术集成、模式创新、示范带动、政策扶持等措施,2022年全市发展新型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万亩以上,实现种植水稻生态防虫、养殖尾水稻田循环利用,构建具有杭州特色、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之路。

二是高标准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我市将按照《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规范》,继续把生态沟渠作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与农田生态化的重要载体,注重科学建设、功能发挥和长效运维,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高标准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政策知晓面,提升群众的认知和接纳程度,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机制。

三是加大肥药减量技术研究力度。加强肥料减量技术研究应用,夯实肥料减量技术基础。深化有机肥替代和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的应用研究,不断改进施肥方式、调整化肥施用结构,以推进精准施肥,扩大集成技术的示范应用;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系统监测力度,加强农药减量技术研究应用,夯实农药减量技术基础。

四是着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宣传引导。肥药减量工程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减量控害增效,推进绿色农业、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进一步加强肥药减量宣传培训和示范指导,引导农民转变观念,不断提高生产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生态意识。

(三)大力扶持、强化考核,长效监控促绩效

1、积极争取财政支持。2022年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计划落实肥药减量资金共计11418万元,其中化肥减量资金7118万元,包括配方肥推广应用资金3450万,有机肥替代化肥资金3668万元;农药减量资金为4300万元,以确保肥药减量工作落实落地。

2、强化考核确保实效。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提升工作质效。与面源污染有关的肥药双控指标已列入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五水共治(河长制)以及综合考评相关考核。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已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全省“五水共治”一类考核、美丽浙江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3、精准监测持续改进。一是对各类农业面源排放的污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对10万亩以上的农田灌溉水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水产养殖场的尾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2025年前实现监督性监测1轮次全覆盖。对国家监管清单中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源试点监测。桐庐县作为生态环境部长三角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试点地区,采用遥感监测与统计调查、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田、养殖、农村生活等污染源监测。三是试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调查核算工作。今年,我市准备选择各类农业面源全覆盖的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调查核算工作,重点摸清种植业、养殖业、农村分散生活等污染源数量和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量,启动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单元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感谢民建市委对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贵委的建议对于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具有重要价值,欢迎继续关注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生态保护工作。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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