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余杭17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郑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建立闲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市级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认为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经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林水局、余杭区政府会办,并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闲林水库是一座以城市应急备用水源为主、结合防洪和改善水环境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6.89平方公里,总库容为1984万立方米。按设计标准蓄水,可满足2020年水平年杭州主城区水厂8天源水需要。自2016年投运以来,闲林水库成功防御了“烟花”台风和梅汛期等多场洪水,有效减轻了下游防洪压力,累计向下游提供生态用水1749万立方米,较好改善下游河道生态环境。结合河道整治,下游河道防洪标准也由5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

目前,省、市建立公平公正、权责一致、奖惩与生态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主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资金等方式,对余杭予以财政支持,适时开展对闲林水库水源的保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市级层面已开展的工作

(一)全面构建生态补偿机制

目前省、市、县三级皆已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杭州市从2006年起设立生态补偿资金,2016年补偿资金盘子提升至1.5-2亿元/年。2019年再次修订了《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环发〔2019〕76号),以因素法分配为主,从“单纯的水要素分配”向“水、气、林”等多要素分配转变;增加了自然生态要素的占比,分配政策更加向建德等上游生态保护的源头地区倾斜。根据一、二类区特点,市生态补偿资金中的80%定向分配至二类区(萧山、余杭、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补偿资金由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各地财政统筹,使用范围更广、程序更清晰、分配更系统,从而更有利于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精准的投入到本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和薄弱环节,支持当地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市级生态补偿资金支持力度

为加强闲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按照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2019~2021年,市区两级共安排水环境治理资金3518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518万元);余杭区自2020年起建立了闲林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每年固定转移支付闲林街道500万元(市级补偿资金拨付后由余杭区统筹),充分调动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性,使因保护生态环境而经济发展受到限制的区域得到经济补偿,增强其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能力,促进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平衡发展,努力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

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原余杭区范围共获得市级生态补偿资金2754.46万元。其中闲林街道高桦线一级饮用水保护区拆后整治项目为2021年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个性因素,目前项目进度10%,市级生态补偿资金60万元已于2021年拨付到位。2022年将根据《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测算,近期将拨付940余万元支持余杭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三)持续推进水环境保护举措

闲林水库是杭州市重要备用水源地,同时也是千岛湖饮水工程重要枢纽。一直以来,杭州市高度重视闲林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推动闲林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落实,自2018年以来,建立健全闲林水库湖长制工作体系,落实市、区、街道、村社四级湖长联动机制,多次组织闲林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做好“划、立、治”重点任务,严格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12个,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以及隐患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坚决守住饮用水源安全底线。

二是建立健全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认真落实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建立巡查队伍,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加大环保、农林、渔业等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禁养、禁捕、禁采、禁挖、禁猎等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水、森林、渔业、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建立生态保护常态化管理机制,有效保障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闲林水库水源水质监测。在原有的闲林水库水质常规自动监测站(九参数)的基础上,于2020年增设了藻类水质浮标站,全面监控闲林水库蓝藻、绿藻等生物类指标,防止水质富营养化。同时,每月对闲林水库水质开展人工采样监测,确保及时、全面、准确掌握闲林水库水质状况。近年来,闲林水库水质稳定达标。

二、关于对建议涉及事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您所提的具体建议“建立市级闲林水库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余杭区,用于闲林水库水源保护、水源地涵养及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长效管理等”的建议,我局将会同余杭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市级闲林水库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闲林水库等水源保护的补偿力度。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优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是继续做大生态补偿资金盘子。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将杭州市生态补偿资金盘子做大,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生态补偿,放大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二是健全多元补偿体系。结合《浙江省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完善要素分类补偿制度,配合相关部门优化森林、健全湿地、完善耕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优质水库水有偿使用长效机制。

(二)牵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开展钱塘江杭州水源、闲林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状况排查分析项目,完成闲林水库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和有机物全指标分析,编制“一源一策”保护方案。二是组织开展闲林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卫星遥感疑似建筑排查整治工作。以市规资局提供的2020年高清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为基础,对照保护区矢量数据,对保护区内疑似建筑进行识别,并由属地政府落实整改。三是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闲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勘界定标工作,精细绘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图,精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精准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标。

(三)配合做好生态修复工作

根据《杭州市闲林水库水源保护规划》要求,我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流域为单元,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协同相关部门以“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一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制度,防治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制度,退耕还林,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对山顶及山坡的上半部分,存在水土流失的疏林地和草地区域,实行全面封禁,通过人工辅助手段,促进植被的持续生长发育和发展演替,保护和改善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三是牢固堤岸植物自然护坡,利用植物根系固结堤岸土体,绿化河岸,减少洪水期泥沙携带入库量;通过清淤疏浚、清理农田、修建防洪堤等措施,提高水库的自净能力,降低入库河流的污染负荷。四是建造水源涵养林。从水库周边景观、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和减少水污染等角度综合考虑,规划在闲林水库库周建设水源涵养林,种植区域主要为水库库周,配置在高、低水位之间的涨落地带。常态化开展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保障闲林水库水源地水质安全。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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