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2年7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7月2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洁铭威塑医疗美容医院项目

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50-1、50-2、38-2号

杭州洁铭威塑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洁铭威塑医疗美容医院项目经营场所总建筑面积2155.86m2,租用自然人赵春远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50-1、50-2、38-2号房屋开办专科医院,主要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进行疾病诊断及治疗,核准床位20张、牙椅4张,设有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噪声:经预测,项目室内固定声源(气泵空压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噪声对项目建设地场界东侧、南侧距离上塘路及高架路50m以外区域、北侧距离上塘路及高架路50m以外区域3个预测点噪声最大贡献值为40.4dB(昼间)、40.4dB(昼间),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对项目建设地场界南侧距离上塘路及高架路50m以内区域、西侧、北侧距离上塘路及高架路50m以内区域3个预测点噪声最大贡献值为40.4dB(昼间)、40.4dB(昼间),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叠加背景值后,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绿洲花园小区21幢四至二十四层住宅噪声预测值为53.7dB(昼间)、42.7dB(夜间),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绿洲花园小区18幢噪声预测值为52.9dB(昼间)、43.3dB(夜间),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对声环境保护目标拱墅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噪声预测值为53.8dB(昼间)、42.3dB(夜间),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绿洲之馨小区噪声预测值为52.7dB(昼间)、43.4dB(夜间),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二、水污染物:①设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装置一套,采用“筛滤法一级处理”加“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设计最大处理量2000L/h,位于经营场所一层环保设施专用设备房内,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消毒。

②最终项目医疗机构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③项目生活污水经建筑物原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三、固废污染物:项目营运期共计产生危险废物2种,年产生量共计0.391t,为医疗废物、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装置筛滤收集物。经专业管理人员集中收集后密封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安全处置。企业根据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清单、HJ 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粘贴废物标签,同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及申报制度,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加强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最终将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同时严格遵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对危险废物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项目营运期共计产生一般固废2种,年产生量6t,为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一次性用品包装物。集中收集后,提供给正规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企业参照GB 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同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及申报制度,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加强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做到“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并及时清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共计38.16t,依照《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需设置垃圾桶定点收集,同时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定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项目营运期其他固体废物,年产生量3.5t,为化粪池清理物。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均符合国家政策及环保要求,最终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其他:①尽量采用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经营场地内设置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如事二氧化碳灭火器、沙土、沙袋等。②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品。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制度、操作规程、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规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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