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2年6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6月9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20 千伏崇金 23A9 线(崇昌 23B0 线)及半横 2P01 线 (半岭 2P02 线)部分线路拱墅段迁改工程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

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大城北地区建设工程是杭州市重点项目之一,现处于施工前期阶段。 根据现场实地勘察,发现拱墅区康桥街道内有现状 220kV 崇金 23A9 线/崇昌 24B0 线 7#-11#铁塔、220kV 半横 2P01 线/半岭 2P02 线 6#-11#铁塔位于规划用 地内,为加快推进大城北地区发展,杭州市大城北地区规划建设指挥部提出申 请进行迁改。 本项目改迁范围为拱墅区康桥街道涉及 220kV 崇金 23A9线(崇昌 24B0 线)7#-11#、半横 2P01 线(半岭 2P02 线)6#-11#段。。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工程220kV架空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应不低于6.5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应不低于11.0m;跨越建筑物时,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不低于6.0m,建议建设单位也应优化设计,尽可能架高输电线路。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证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

2

浙大城市学院改扩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上塘单元浙大城市学院南校区内

浙大城市学院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 1999 年 7 月,是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并与浙江省 电信实业集团共同发起创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全国首家按新型模式办学的独立学院,被誉为全国独立学院的办学典范。为了加快创建百强大学,实现跨越式发展,浙大城市学院拟在南校区西侧及西北侧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公寓、医学院实验中心、实 验综合楼、地下设备用房、地下停车库以及室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 927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773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5399 平方米。 总用地面积约 228875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②水泵、风机、变配电等建筑内固定设备应采取规范减振降噪措施,设置单独隔声房。水泵进、出水管应采用双球挠性橡胶连接,风机采用减振吊钩吊挂,风机进出风口采用软连接并加装消声器,设备与下方基础之间安装减振器,同时对机房壁面适当吸声处理。③要求对地下车库出入口采用低噪声坡道、安装吸隔声顶棚,隔声量达4dB以上,确保出入口汽车噪声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在地下车库出入口处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车库时的车速,不超过5km/h,并加强出入口周边附近绿化。地面停车泊位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④建设单位须组织设计单位对项目临近道路侧的户型布局、窗户隔声等进行优化设计,使其符合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45dB限值)和GB/T50121-2005《建筑隔声评价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经预测,场界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4类标准。

二、水污染物:本项目实验综合楼实验废水经中和、厌氧、MBR膜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实验综合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东教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本项目医学院实验中心实验废水、笼具清洗废水经厌氧、MBR膜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医学院实验中心和宿舍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东教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三、大气污染物:实验综合楼实验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经由各自的排气筒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60m;医学院实验中心废气采用 “收集+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再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6.8m。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分别为60m、26.8m。项目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四、固废污染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垫料、废包装材料及污泥等置于一般固体废物仓库暂存,废包装材料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垫料委托外单位集中处置,污泥则委托清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安乐死动物尸体均经高温高压灭菌处理,计划暂存于专用的-20℃冰柜中,委托动物无害化处理单位外运处置。废活性炭、废耗材、实验废液、废试剂、废培养基、废试剂瓶等灭菌灭活后和废UV灯管一并置于危废贮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

杭州三江阳光医院新建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原下城区)兴业街3号1-2幢

杭州三江阳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三江阳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拟停止运营原杭州三江阳光康复医院,利用拱墅区(原下城区)兴业 街 3 号 1-2 幢现有房屋及原有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杭州三江阳光医院,主要以全市范围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本院主要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耳 鼻喉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 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 业;CT 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放射治疗 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急诊科。本项目接待门诊病人数约 1000 人次/d,设置床位 249 张,住院病人数按满床位 数计算(即 249 人次/d)。住院病房位置位于医院大楼 2~5 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噪声:①设备布置在室内②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避震、基础设置隔振装置,③管道吊架采用弹性吊架,风管加消声装置;④加强地面停车位周围绿化;⑤进出地场区的车辆进行管理,缓速进出,禁止鸣笛。

二、水污染物:医疗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院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三、大气污染物:医疗废气加强通风,

汽车尾气加强院区通风及车辆交通管理,污水处理站臭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四、固废污染物:医疗固废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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