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关于2022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6月23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6月24日-2022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紫金港校区西区化学试剂仓库及附属用房项目

西湖区三墩镇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

区农业科技创新实验中心南侧农业试验田内

浙江大学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拟在紫金港校区西区农业科技创新实验中心南侧农业实验田内建设一处化学试剂仓库及辅助用房,用地面积约27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1平方米(其中化学试剂仓库544平方米,附属用房28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00万元。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废水: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明沟,施工废水汇集到泥浆水沉淀池中,采用多级沉淀的方法,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排入污水管道,沉淀后泥浆委托相关单位清运。施工机械设备在冲洗之前应首先清除油泵和积油,再用清水冲洗,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需设置隔油池,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接入周边道路污水管网。

(2)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利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已建生活设施,生活污水纳入学校污水管网,不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学校配套的危化品仓储项目,涉及化学试剂均采用瓶装,密封包装储存,正常情况下无工艺废气产生。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2)电动机、水泵、电刨、搅拌机等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3)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进行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噪声是临时的,只要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则可以将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即消除。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施工队施工过程会产生生活垃圾,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施工期间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建筑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运输至当地已合法登

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车辆应当适量装载、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8156310      传真: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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