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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2年4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爱索拓科技有限公司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实验室建设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68号5号楼1楼 | 浙江爱索拓科技有限公司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爱索拓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租用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68号紫金港科技城生命健康产业园5号楼1层标准厂房内,建设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实验室,建筑面积约3200m2。项目使用放射性核素14C开展医药和农药的标记、医药的代谢示踪试验以及农药的动植物和土壤代谢示踪试验。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示踪实验室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5×109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环评报告全本在建设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无 |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韧致辐射、β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液、放射性废气和放射性固废。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示踪实验室拟采用2.5mm厚耐酸碱、易清洗的PVC地坪,地板和墙壁接缝无缝设计。碳-14标记实验操作间配备有6台具有尾气多级溶液吸收装置的手套箱,代谢示踪试验操作间均配备通风柜。 控制区进出口设有实体边界,并安装具有日志功能的电子门禁系统,进出口及内部适当位置须张贴醒目且符合GB18871-2002标准规定的警告标志,工作区内设置可视化监控系统。放射性物质储存库设置双人双锁和红外报警,并与110联网,设置有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定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和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核素操作均在负压手套箱或通风柜内进行,动植物示踪试验均在带有尾气吸收装置的专用装置内进行。拟设置放射性废水收集池、放射性废弃物专用收集桶,放示踪实验室设置多套独立的排风系统,排放口设活性炭吸附装置。 为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了个人剂量计,拟为工作场所配置α/β表面污染仪、便携式X-γ射线巡测仪等监测仪器。以上安全设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
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之江院区核医学科及射线装置扩建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梧桐路366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之江院区8号楼)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拟将之江院区的高压氧舱楼(8号楼,地上二层,无地下层)重新规划为核医学和介入中心。核医学科新增1台SPECT/CT(CT部分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800mA),使用核素99mTc、131I和123I用于显像诊断;介入中心新增2台DSA,最大管电压为150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本项目拟新增的2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SPECT/CT属于Ⅲ类射线装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非密封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4.551×107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环评报告全本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无 |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X射线、β射线、γ射线、β表面污染、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废气和放射性固废。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四周墙体采用双面龙骨+内衬6mm铅板作为屏蔽材料,顶棚采用150mm钢筋混凝土+50mm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各防护门均内衬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其防护铅当量满足防护屏蔽要求,对β射线、γ射线和X射线起到了有效的屏蔽。 医院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划分为监督区和控制区,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医院拟制定针对性的操作规程,职业人员工作时穿戴铅衣、铅围脖,佩戴防护眼镜等辐射防护用品。核医学科注射室拟配备手套箱、放射药物专用注射窗;核医学科工作场所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工作状态指示灯、对讲及监控设施;设置有满足要求的并联衰变池组、放射性固废收集铅桶、放射性废气专用排风管线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在落实以上辐射安全措施后,核医学科辐射安全措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二、DSA机房东侧、南侧、北侧墙体采用双面龙骨+内衬4.5mm铅板作为屏蔽材料,西侧墙体采用双面龙骨+内衬6mm铅板作为屏蔽材料,顶棚采用150mm钢筋混凝土+35mm硫酸钡防护涂料作为屏蔽材料,各防护门均采用铅防护门,观察窗为铅玻璃,并配有个人防护用品,其屏蔽厚度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 DSA机房控制室拟张贴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SA机房门外拟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处拟设警示语句;DSA射线装置设有急停开关、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等安全设施。 为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了个人剂量计,拟为工作场所配置α/β表面污染仪、便携式X-γ射线巡测仪等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监护。以上安全设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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