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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4月1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离子膜烧碱削峰填谷节能改造项目 | 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国家高级技术产业开发区红十五线9936号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厂房,用于生产烧碱产品,生产规模新增一套年产10万吨(折百)离子膜烧碱装置。通过削峰填谷、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等经济运行方式,使烧碱的最大设计能力达到34万吨/年,烧碱出产规模24万吨/年。对现有的氯气压缩输送和液化工艺进行改造,采用先进的中温中压法、高效的国外技术制造的氯气压缩输送设备和氯气液化机组,对液氯储存、包装系统进行配套改造。减少原钢瓶储量200吨和废弃现有4台陈旧的液氯储槽,新增5只新型(120m3/只)的液氯储槽(其中一只为应急备用) | / | 该项目主要包括盐场冲洗水、二次盐水树脂塔再生废水、氢处理冷却排污水、氯气洗涤塔及除雾器氯水、地面拖洗废水、机封水、设备清洗废水、次钠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蒸汽冷凝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出水制备浓水等。其中盐场冲洗水回用至化盐工段,氯气洗涤塔及除雾器氯水回至电解工段,次钠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回至次钠生产,蒸汽冷凝水、冷却系统排污水及出水制备浓水均回用于公用工程。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氢处理冷却排污水、二次盐水树脂塔再生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机封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等,污染因子主要为pH、CODCr、少量盐类、氯离子等,经杭电化废水站无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送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该项目废气主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氯化氢、氯气等。本项目盐酸合成炉合成的氯化氢经降膜吸收后,仍未经吸收的HCl由降膜吸收塔出口进入后续尾气吸收装置“尾气吸收塔+降膜吸收塔+尾气吸收塔”处理后外排;次氯酸钠制备工序的氯气经氯气吸收塔“碱吸收”处理后外排;盐酸储罐氯化氢废气经水吸收装置处理后外排;事故氯经事故氯吸收塔(二级碱吸收)处理后外排。各类废气做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树脂、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环评要求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焚烧、填埋或综合利用,周围环境基本能维持现状。 另外项目产生噪声不大,经车间隔声处理后厂界可以达标排放。 | 1、废气影响分析 ⑴正常工况下,本项目网格最大落地和各敏感点处新增氯气、氯化氢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 (2)正常工况下,氯气、氯化氢叠加区域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环境现状浓度及“以新带老”削减源后,网格最大落地和各敏感点处最大地面小时贡献浓度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根据AERMOD计算结果,本次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影响分析 ⑴地表水: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截污管网纳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附近地表水体造成影响。依照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环评结果,由于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水域水流动力较强,对邻近功能区水质影响甚微。本次项目后期雨水沿厂内主干道排向开发区雨水管,进入附近河道。因此,企业只要做好清污分流及其收集,防止污水进入内河,则对内河水质基本无影响。 ⑵地下水:项目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废水集中收集并严格科学管理、精心操作,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在正常工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在非正常情况下,废水通过渗透作用可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需对主要污染部位如废水处理区、储罐区、固废堆放场所、生产装置区等采取防渗措施,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因此,企业应切实做好废水收集预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包括废水收集区、废气处理区和固废暂存区域等的地面防渗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所产生的固废分类堆放,并设置专门的场地进行堆放,固废应及时清运。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做到综合利用、焚烧或者填埋,周围环境能维持现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生产设备和输送设备,设备噪声源源强在70~85dB之间,经过车间隔声后新增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预计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项目正式投产时最近环境敏感点在1200m外,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其已无影响。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920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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