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公告(20220307滨江)

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原单位名称

变更后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许可证编号

批准时间

有效期至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9号

詹侃

浙环辐证[A3146]

2022-03-07

2023-01-09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 杭州市 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500号

蒋文龙

使用IV类放射源;

浙环辐证[A3460]

2021-12-29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

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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