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已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
原单位名称 | 变更后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证编号 | 批准时间 | 有效期至 |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9号 | 詹侃 | 浙环辐证[A3146] | 2022-03-07 | 2023-01-09 | |||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 杭州市 滨江区长河街道聚才路500号 | 蒋文龙 | 使用IV类放射源; | 浙环辐证[A3460] | 2021-12-29 |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
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
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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