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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央和省有关督察整改销号规定,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三)已完成整改,符合销号条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拱墅区装修(拆除)垃圾分拣中心(临丁路点)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城市管网,经分拣后需要焚烧处理的其他垃圾运往外省处理,存在较大环境风险。
二、整改目标
解决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城市管网问题,经分拣后需要焚烧处理的其他垃圾在市域内转运处置。
三、整改措施
1.对淤泥临时堆放滤水场地泄水口进行封堵及防渗处理。
2.定期进行自查,防止再次出现污水溢入雨水井的情况发生。
3.针对外运问题,与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装修垃圾剩余分拣物运送至富阳处置。
4.购置压缩打包设备及外运车辆,将装修垃圾剩余分拣物进行打包外运,减少抛洒漏风险,进一步减少环境风险。
5.安装地磅,对进出车辆严格进行垃圾重量登记,并根据登记重量每月与末端处置场地核对处置量,确保外运处置垃圾均送至指定末端处置场地处置。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8月,完成对淤泥临时堆放滤水场地泄水口封堵及防渗处理。
2.严格落实每周巡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检查,防止再次发生污水溢入雨水井的情况。
3.2021年9月,与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装修垃圾剩余分拣物运送至富阳区处置。
4.已购置压缩打包设备及外运车辆,通过对装修垃圾的分拣,将装修垃圾剩余分拣物使用压缩设备打包后再使用车辆外运,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置流程。
5.2021年8月安装地磅,并严格落实进场车辆过磅要求,在进出场地时必须过磅采集数据后方可进出场地;针对外运车辆,自行过磅后采集数据与末端进场过磅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外运处置均与实际相符。
截至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完成,符合办结销号要求。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6217、0571-85131383。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拱墅区委、区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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