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2年12月15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

位于钱塘区义蓬街道,整体走向自北向南,北起江东大道,南至红十五线南侧(钱塘区与萧山区区界位置)

中电建路桥集团(杭州)大江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为道路及部分市政配套,项目全长约6.671公里,其中江东大道至艮山东路北侧采用隧道主线+地面道路形式,艮山东路北侧至红十五线段采用高架主线+地面道路形式。主线隧道长度2280米/1座(暗埋段长度2028米,敞开段U槽长度252米),高架桥长度约4242.6米/1座,其余为主线桥隧过渡段路基;地面道路约6.46公里,其中桥梁约209.6m/5座。工程范围内设置互通枢纽1处,平行匝道3对,管理用房1处,平面交叉4处,改河1处及排水工程、道路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全线采用主线双向6车道+地面双向6车道布置,路基宽度约为35米,主线高架桥梁宽约26.5米,单孔隧道建筑界限宽约13.25米,隧道/高架主线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道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涵、隧道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地面道路设计洪水频率1/50。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项目基本利用钱塘区规划头蓬路走廊带。总用地面积约631.995亩(以实测为准)。

该项目已进行公众参与,并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1、声环境

(1)施工期

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场地布局、采用隔声挡板等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2)运营期

采取全线禁鸣、高架禁货、高架设声屏障以及隔声窗改造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室内声环境能够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表2.1.3“建筑外部噪声源传播至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限值”要求。

2、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废水均经过相应处理后回用,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排入附近水体。

施工场站物料堆放场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减少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

涉水桥墩施工在做好临时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环境水体中的SS量得到大大的削减,作业所产生的悬浮物对水体的影响范围将大幅削减,对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营运期

营运期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为暴雨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一般而言,道路地表径流污染物浓度不高,其直接入河不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管理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萧山临江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环境空气

(1)施工期

①拌合场等施工场地的临时混凝土搅拌站选址上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合理布局;在拌合站周边布设围护,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拌合站粉料采用密闭料仓储存,密闭输送带输送,料仓顶部通风口设布袋除尘器,水泥拌和设备为密闭设备,出风口配备布袋除尘器,粉尘净化达标后排放。②对于扬尘较大的路面和建筑场地做到勤洒水;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限制运输建材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③筑路材料堆放地点加蓬覆盖;合理安排筑路材料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④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小粉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⑤施工产生的弃方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⑥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应按照《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行动方案》(杭建文领办[2019]2号)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等。

(2)运营期

管理用房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要求。

工程运营期车辆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等,影响区域主要局限于道路两侧。

4、生态环境

本工程施工期间将对沿线生态、景观造成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场地、临时堆场等处;施工期由于临时建筑及施工活动的进行,将破坏原来的自然性、和谐性;不合理的工程活动不仅在施工期造成视觉污染,施工完毕后还可能继续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和控制,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结束,在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基础上,不良影响将随之消除。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翻车或撞车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进入环境空气或进入水体,从而导致环境空气或水环境的污染。通过设置地面桥梁加固防撞护栏,危化品运输管理以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323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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