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临平第二净水厂入河(海)排污口设置申请事宜的公告

临平第二净水厂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我市重点工程。根据设计方案,该净水厂近期设计10万t/d污水处理能力,远期设计总量20万t/d,主要为处理生活污水,拟将原临平净水厂排污口的应急排放管调整为临平第二净水厂主排放管(位于上城区九堡街道钱塘江北沙之堤临江段,七堡三号坝下游48k+50m处,坐标为120°16′27″E,30°17′45″N),按入河排污量近期10万吨/天规模,另10万吨/天管径规模空间暂保留仍为应急排放。该排污口不新建排污口,不新增穿堤口。无需增加穿钱塘江江堤工程措施,无涉水土建工程,仅增加水量,排污口设置类型为扩大,排污口分类为混合,排放方式为点源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暗管入河,污水处理方式为三级处理。

杭州临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2019〕36号)的要求,编制入河(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并向本机关提出入河(海)排污口设置申请,已由本机关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排污单位、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入河排污口的设置需要听证或者应当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的规定,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本机关特向社会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方式: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邮箱:hzhbgs@126.com

特此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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