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7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1年7月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海至萧山公路萧山南阳至钱塘新区义蓬段一期工程

杭州市萧山区、钱塘新区

杭州钱塘新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路线全长约8.639公里,其中新建地面道路约8.639公里,高架桥约2.813公里。设置南阳北互通地面匝道(地面路连接过江隧道)1处,艮河上下匝道1处,公路服务站2处,以及道路配套设施等。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采用高架桥+地面道路的形式,其中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宽26.5米;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4.5米。

项目位于钱塘新区大江东区域南侧,整体走向自西向东,西起艮山东路过江隧道工程东侧出口,东至头蓬路交叉口,途径南阳街道、河庄街道、义蓬街道3个重点片区。总用地面积约790.31亩(以实测为准)。总投资约33.36亿元。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6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首次公开环评信息情况。

2020年7月20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同步在工程评价范围内社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信息公告栏处张贴公示(共张贴15处),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3日,公示期间,分别于2020年7月22日以及2020年7月27日在杭州日报上刊登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结束后,张贴单位出具了《公示证明》,公示张贴点见证人签字确认。

公示期间,共收到公众关于项目的意见1份。对于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邮件、电话、现场解答等方式进行回复。在综合考虑建设项目情况、环评单位的建议、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建设单位采纳了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合理意见,环评单位根据采纳的意见,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相应修改完善。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充分保障了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详见《项目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

(1)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施工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必须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

(2)废气: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裸露地面和堆场扬尘、桥梁、道路施工扬尘、管线开挖施工、车辆行驶二次扬尘以及施工场地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扬尘和施工场地废气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由于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无沥青熔融烟气,在路面摊铺沥青时会有少量的沥青烟气产生,应根据施工期风向等因素合理安排路面沥青摊铺作业时间,减小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3)废水: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的钻渣和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物料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如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拆除建筑物等产生的施工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弃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处置,能符合杭州市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运营期:

(1)噪声: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工程建成后,部分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超过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在采取禁鸣、高架禁货、地面道路大车限速、低噪声路面、隔声屏障及隔声窗改造等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室内声环境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要求的室内允许噪声级。

(2)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服务站食堂油烟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简单分析,可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3)废水:主要为路面及桥面径流水,通过海绵城市、雨污管网的改造,以及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径流雨水对工程沿线的水体水质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是服务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道路养护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油等,由道路养护单位安装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源头上降低施工噪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点路段施工时,高噪声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 (22: 00~次日6: 00)应停止施工。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时,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告示周边民众。③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是在靠近居民点和学校路段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针对100m范围内有集中居住区和学校的路段,与施工场地之间应设置临时围护隔声设施,隔声量10dB以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作业的噪声影响。④施工运输线路尽量避开集中居住区和学校。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亦可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盘等。⑤施工各阶段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控制。⑥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⑦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噪声影响加剧。。

(2)废气:①拌合场等施工场地的临时混凝土搅拌站选址上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在拌合站周边布设围护,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拌合站粉料采用密闭料仓储存,密闭输送带输送,料仓顶部通风口设布袋除尘器,水泥拌和设备为密闭设备,出风口配备布袋除尘器,粉尘净化达标后排放。②对于扬尘较大的路面和建筑场地做到勤洒水;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限制运输建材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车速。③筑路材料堆放地点加蓬覆盖;合理安排筑路材料堆存地点及保护措施,减少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④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屏障进行隔离,以最大限度减小粉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⑤施工产生的弃方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⑥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施工场地应按照《2019年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治理行动方案》(杭建文领办[2019]2号)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做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等。

(3)废水:①在物料临时堆场的边沿应设导水沟,堆场上增设覆盖物,石灰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并做好用料的安排,减少建材的堆放时间。在桥梁施工和近河道路段施工中,堆场与河道距离应尽量远。易流失施工建筑物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室内仓库。②对汽车、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管线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离心+压滤处理后,清水可以回用于洒水抑尘,泥饼外运综合利用;对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要求在施工营地内应设置临时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外界水环境产生影响。③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机械跑冒滴漏。④钻渣泥浆由管道输送至布置在桥梁附近的泥浆池、沉淀池中,进行循环利用,无法回用的泥浆经二级旋流泥水分离设备及三级压滤设备处理后,清水循环再利用,把泥浆压缩为泥饼外运进行综合利用。⑤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将污水和垃圾排入水体,应收集后和桥梁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桥梁桩基钻孔施工过程中采取清水护壁或封闭施工。合理安排桥梁施工时间,所涉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季施工,监理单位加强监督。

(4)固体废物:①规范运输,不随意洒落,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项目施工垃圾做到集中堆放,且应以篷布等遮盖,周围挖截留沟,定时清运。②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应收集到项目独立设置的垃圾箱内,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③本项目产生的弃方由建设单位负责按照水体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处置。

运营期:

(1)噪声:①合理规划临路土地用途,避免新增噪声敏感点。公路两侧新建的敏感点,规划敏感点在实施建设时,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合理的退让,并优化临路建筑的功能布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②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根据项目车流量及车型构成等情况,对地面道路和高架桥选用降噪效果更好的路面材料,常用的低噪声路面材料如OGFC。③建议交通部门对地面道路设置大车专用道,对大车实施限速40km/h。④加强道路两侧和分隔带绿化建设,尽量种植高大乔木阻隔交通噪声影响;在道路两侧规划绿化带实施时,尽量采用乔木和灌木混植,加强绿化林或绿化带的吸声、降噪。⑤工程居民住宅分布较为集中的高架路段设声屏障,合计约7168延米。⑥采取声屏障后工程沿线敏感建筑预测结果不能达标的敏感建筑进行隔声窗改造;对已安装双层中空玻璃门窗的居民,加强跟踪监测,对于工程投入运营后仍不能满足室内声环境质量的居民进行隔声窗改造。⑦预留噪声治理专项资金,对营运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点以及已安装双层中空玻璃的住宅,要求采取跟踪监测,如仍出现超标情况,要求对超标的敏感建筑安装隔声窗。⑧加强交通管理,完善道路警示标志,沿线设置禁鸣标志,减轻由鸣笛导致的交通噪声增大的情况;高架按照城市快速路功能进行管制,禁止货车通行;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路面破损、软基沉降以及桥梁伸缩缝等引起车辆颠簸,造成噪声强度增加。

(2)废气:①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②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③沿线服务管理设施餐厅、食堂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根据食堂规模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不得低于85%。油烟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烟竖井至屋顶排放。

(3)废水:①加强对路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和桥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限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②工程沿线各管理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临江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就近纳入钱塘新区市政污水管网,送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固体废物:①完善公路沿线各服务管理设施内分类垃圾箱的设置,及时收集,定期清运。将生活垃圾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等的影响。②加强对公路养护单位和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③对于公路路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④公路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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