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1年7月2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浙江容业贸易有限公司 |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丽景路18号B楼4层B-410 | 孙杏娟 |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浙环辐证 [A4333] | 2026年7月1日 |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