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淳6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张金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千岛湖库内108米高程以下库内耕地推行有机种植引导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林水局等协商,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你们三条建议的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千岛湖库内108米高程以下耕地处置意见改为以推动有机种植引导为主”建议的办理意见

千岛湖是华东地区战略水源地,是保障杭州、嘉兴等地市千万人生活饮用水的重要水源地,也是我国少有的深水湖泊。加强对千岛湖水生态环境的科学研究、综合保护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0年我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开展了《千岛湖临湖地带农用地利用状况遥感初步解译》的相关研究,根据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千岛湖108米高程以下区域农用地面积约1.3万亩;旱地、茶园、果园、设施农用地均有分布;农药化肥是农业种植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108米高程以下耕地产生的污染物入湖流程短,消减比例少,增加水库污染风险。

市林水局会办意见中提出,新安江水库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多年调节的大(1)型水库,水库108米高程线以下的地带列入水库管理范围,应遵行水利部门相关禁止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5号)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水库设计洪水位以下进行危害防洪、供水、水资源保护、水力发电、灌溉等建设活动。

因此,农业面源污染方案中108米高程以下耕地处置意见可以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不宜改为以推动有机种植引导为主。

二、关于“建立生态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生态效益及经济效益双赢”建议的办理意见

我市在2019年已完成《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环发〔2019〕76号)的修订,自然资源因素在生态补偿因子中的权重由15%提高到30%。此外,2020年印发实施《关于下达2020年杭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杭财建〔2020〕21号),拨付淳安县年度生态补偿资金3237.7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取土检测和田间试验。采集并检测分析代表土样1049个、安排各类田间肥料试验95个,通过检测和试验,努力打造“一户一业一方”的精准施肥模式,明确提高肥料利用率的方法途径。二是稳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到位率。通过加大应用配方肥和新型肥料以及发放施肥建议卡等途径,提高技术到位率。全市发布52个肥料配方,推广配方肥和新型肥料2.7万吨和0.5万吨、应用面积分别为120万亩和11.5万亩,举办相关技术培训班25期、技术人员1500余人,发放施肥建议卡2万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86.9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平均覆盖率达90.3%。三是加大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应用。全市建立省级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5个,指导淳安和建德开展国家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目前,全市推广商品有机肥18.13万吨,完成计划指标的100.7%,应用面积71.38万亩(次)。四是推行经济作物水肥一体化应用。构建形成草莓、葡萄、芦笋以及茄果类等作物的肥水一体化施肥技术,建立示范基地20个、示范面积1.7万余亩,辐射应用推广8.97万亩,实现了灌溉和施肥基本精准化,可节肥30%-40%,节水50%-80%。五是多措并举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以绿色农业发展任务为目标,融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实现减少化肥不合理化肥使用量2685吨,完成计划指标2700吨的99.4%。

三、关于“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建设”建议的办理意见: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特色农业主体综合保险,优化叶菜价格指数保险,保留渔船互助保险,加大农险扶持力度、提高农户参保率、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实施农险增品扩面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民宿(农家乐)气象灾害防御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市共实施农险险种55个,同比增加49%,参保农户11.81万户、参保率38.1%、增长18%,保费规模1.80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98.27万元)、增长13.7%,简单赔付率64.01%(超过100%的险种有20个),为全市主体提供风险保障84.88亿元、增长10.23%。

四、下一步工作

结合今年我市生态环境工作重点和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下一步将针对性地计划安排:

(一)加强对千岛湖的系统研究。进一步梳理、整合近年来关于千岛湖相关的科研项目成果,以目标为导向、问题为导向,逐步建立千岛湖科研的顶层设计框架,探索建立千岛湖相关科研的时间轴、任务表、项目库。继续做好千岛湖每月水环境质量分析、每年水环境报告、杭州市黄山市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等编制工作,开展对千岛湖系统性科研、研判、预警的探索。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着力推动对千岛湖的系统研究、持续研究。依托千岛湖生态系统研究站的平台,充分发挥院士、专家等智库作用,讲清、讲明、讲透千岛湖水质变化的成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提升科研的针对性、财政的绩效性,在政策允许且对千岛湖水质持续提升和景观持续改善的前提下,积极推行有机种植。

(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进一步巩固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成果,有效运用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已有的科研成果,做好整治的下半篇文章。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积极推行“化肥定额制、农药实名制”改革,落实“肥药双控”的长效管控措施,指导淳安开展国家级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

(三)继续做好推进农业保险政策创新。改进政策性农险服务流程,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加快推进农险“提标扩面增品”,推广市级特色农业综合险,进一步发挥财政支农惠农的综合效益,健全农业保障体系,提高杭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广度,降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因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疫情而导致重大损失,推进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走在全省前列。

再次感谢张金妹等代表对千岛湖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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