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杭州市新能源专用车推广使用力度的建议》收悉。经与市经济和市信息化局、市城乡建委和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并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一个战略举措。我国已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环卫、物流等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2020年6月,美丽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明确“制订实施全市物流运输车辆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绕城内轻型货车推广新能源车,重型车辆推广清洁能源(LNG)车辆。研究制订新能源货车推广使用激励机制,对清洁车辆通行路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同步配套建设充电桩、LNG 加气站,力争到2022年,30%以上物流运输车辆实现清洁化,到2025 年全面实现清洁化。”
近年来,我市以公共服务领域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先行推进重点领域专用车辆的清洁化。在公共交通领域,通过多年努力,全市建成区所有公交车已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也全部使用新能源车,目前全市已有新能源公交车7844辆。在市政领域,环卫车辆清洁化工作积极推进,并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在道路保洁招标项目中鼓励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2020年我市新增和更新环卫车辆731量,其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614辆,占比84%。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不仅能有效推进我市汽车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还替代了大量柴油货车的使用,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从而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
二、相关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及时出台车辆清洁化政策。您提出的“出台相应政策,加大新能源专用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建议非常重要和必要,今年1月26日,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主要目的是通过实施车辆结构清洁化、物流运输高效化、供能设施便利化、出行方式绿色化、政策措施差异化、产业发展多元化,来推动高端汽车制造产业发展、绿色物流产业发展、清洁车辆后服务市场发展,并加快推进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到2023年底,杭州市建成区环卫、渣土、混凝土等市政工程车辆以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清洁化比例将力争达到30%以上。此项工作也纳入了《杭州市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此外,《计划》还明确要在城市核心区域试点划定“绿色物流区”,对试点区域内柴油车严格车辆准运证、通行证、营运证发放管理,倒逼柴油车辆向新能源更新转变。
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您的建议,市大气办于今年4月23日配套出台了《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绿色积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以清洁化车辆累积绿色积分为基础,制定差异化政策措施,实施路权开放、减排补贴、停车优惠等各项激励措施,进一步推动车辆清洁化有序更新。
(二)加大对本土新能源车企的扶持。针对您提出的“加大对本地新能源车企业的扶持”的建议,据我们从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汽商用汽车有限公司(杭州)等杭州本地车企了解到:本地车企已生产新能源环卫车、垃圾清运车等新能源专用车,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使用。此外,杭州本土还有一大批充电设备生产及运营企业,这些都将为杭州的新能源专用车的推广应用提供专用产品和技术保障。
根据《方案》要求,下一步我市将推动高端汽车制造产业发展,具体措施包括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扶持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项目、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逐步构建“智能+网联+车”的产业生态。到2023年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力争达百亿级。在接下来推广应用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时,我们将会同相关政府部门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在保障产品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引导使用方能优先选择杭产新能源专用车和充电设备,促进杭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根据今年我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并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作如下计划安排:
(一)加快政策落地。根据《方案》《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六化”重点任务,加快建立实施绿色积分激励机制。推动市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路权开放、停车优惠等激励政策。同时,进一步扩大国三柴油货车禁行范围,并在西湖风景名胜区等地试点实施“绿色物流区”,不断积累经验,持续加大柴油货车的淘汰和新能源专用车的推广应用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作。发挥市大气办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明确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通过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推进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新能源专用车的推广应用。当前还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深挖车辆清洁化在碳减排方面的潜力,推动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三)推进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市场主体、融合创新、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车辆清洁化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在创新和绿色节能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参与充电、LNG加液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运营、维修、报废回收等后端市场建设,促进车辆清洁化产业链全面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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