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1年4月9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23号

沈黎新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3739]

2023年5月17日

杭州玻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海辰水岸晶座1幢309室

宋云珍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3525]

2026年4月8日

浙江省肿瘤医院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谭蔚泓

使用Ⅲ类、Ⅴ类放射源;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浙环辐证    [A0001]

2022年3月13日

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08号616室

徐斌毅

销售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307]

2026年4月8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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