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2021年4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1年4月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80259万元,利用企业现有厂房和配套设施,通过进口光刻机、氧化炉等设备,购置去胶机等国产设备,形成新增年产72万片6英寸功率半导体芯片的生产能力,技改完成后形成总计年产252万片半导体芯片的设计产能。

项目无需做公众参与调查。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废水:项目废水通过企业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物化沉淀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的表1~表3标准后纳管排入七格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废气:项目碱性废气经二级稀酸喷淋处理,酸性废气经二级碱液喷淋,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RTO处理,各股废气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等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气筒高空排放。3、固废:固废应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分类贮存、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禁乱堆乱放,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要求。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固废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4、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噪声对周边的影响。5、土壤、地下水:严格落实源头控制、末端控制及应急响应,确保土壤、地下水不被污染。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31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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