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1年4月2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学圣路388号

吴国平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2056]

2022年8月15日

杭州市临安区第三人民医院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双溪街89号

高飞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303]

2025年4月1日

杭州协同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北水湾路1号

朱跃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3358]

2025年4月1日

杭州同瑞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

马克良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304]

2025年4月1日

杭州市江干区索派德动物诊所

杭州市江干区九华路多立方公寓8幢107室

孙灵皓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305]

2025年4月1日

浙江顶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388号

黄海波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浙环辐证    [A4306]

2025年4月1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单位名称

地址

原法定代表人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至


中国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东健康路1号6楼606室

李友生

孙晋

浙环辐证[A4233]

2025年5月25日


杭州怡康中医肿瘤医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洄龙湖邸43幢

潘峰

黄润生

浙环辐证[A3477]

2023年3月5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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