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关于2021年4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年4月1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文件

1

天城单元新风路(环站南路-艮山西路)道路工程

杭环江评批[2021]5号

2021-4-12

详见附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87654130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附件: 杭环江评批[202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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