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1年3月26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浙江啄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六和路307号2幢9层901室 | 温婷 | 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浙环辐证 [A4301] | 2025年3月25日 |
杭州市中医院 |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53号 | 李艳娟 |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活动场所 | 浙环辐证 [A0062] | 2024年6月3日 |
杭州挚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高山路360号 | 王红梅 | 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 浙环辐证 [A4302] | 2025年3月25日 |
浙江物产中大医药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中大广场1号9层 | 洪卫良 | 销售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浙环辐证 [A4300] | 2025年3月25日 |
\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