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材料补正通知的公告

杭州袁明纸箱制造有限公司、浙江杰艺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良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杭州爱彼西商务配送有限公司、杭州凯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高远钢铁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原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环发〔2018〕45号),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工作已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目前仍有被通知的6家单位共计18辆车,提供的申请资料中的车主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无效不符合实施细则材料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工作,请被通知的单位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提供有效的银行卡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逾期未提供的,视同放弃补助。特此公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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