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以下辐射安全许可事项于2021年2月26日已批准。
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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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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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江干区闸弄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二区24幢 | 范敏华 | 马巧丽 | 浙环辐证[A2089] | 2022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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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委托单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