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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关于2021年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年2月1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文件 |
1 | 杭州泰康之家大清谷医院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 杭西环评批[2021] 1号 | 2021-2-10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1109629 传真: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象山社区368号之江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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