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1年12月27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省电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有限公司X射线室外探伤项目

野外现场探伤

浙江省电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有限公司

杭州旭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锅检所主要从事电网和电厂设备的无损检测和理化实验,由于一些准备投运或已投运的变电站GIS筒体和线夹等无法实现室内探伤,因此需要在野外开展X射线室外探伤项目。经与建设单位核实,为了开展X射线室外探伤项目,拟配备3台X射线探伤机,均为定向机。

本项目为编制环评报告表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运行期间严格落实管理和监测计划。

现场探伤严格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拟配备铅屏风、警戒绳、警示灯、警告标志等,并计划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射线剂量报警仪以及便携式辐射仪等。以上安全设施能够满足辐射安全防护的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5085326(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85085325   邮箱:hzhbgs@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座2楼    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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