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1年12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1年12月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省肿瘤医院科教大楼建设工程

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 1 号浙江省肿瘤医院半山院区内西北角

浙江省肿瘤医院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肿瘤医院拆除肿瘤医院半山院区西北角零星建筑(包括鸳鸯楼973.03m2、花房157.22m2、锅炉房224m2,合计拆除建筑面积1354.25m2)后,在原址新建一栋科教大楼,内设教学中心、临床研究中心、实验研究中心及地下停车库等功能。建筑面积28746m2,其中地上面积21185m2,包括教学用房4200m2、临床研究中心8785m2、实验研究中心8200m2;地下面积7561m2,包括锅炉房536m2,地下停车库7025m2等。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增床位。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噪声:①声源自身控制

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重点对各类风机、水泵、空调室外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进行综合降噪,如采取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加装高效消声器及消声弯头、进风口设置百叶式吸声结构等。

②传播途径控制

科学合理进行总图布局,冷却塔、空调室外机组等室外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西侧敏感目标;消防及生活泵房、变压器、锅炉房等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内,具有较好的屏蔽效果,并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基础减振和隔声。

③日常管理要求

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建议减少夜间运行设备数量。加强院区绿化等。

二、水污染物: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洗废水、除臭废水一起进入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

三、大气污染物:①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风机及万向集气罩收集通过竖井引至“SDG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

②饲养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竖井引至“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

③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抽气收集通过竖井引至屋顶排放;

④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竖井引至屋顶排放。

四、固废污染物:①医疗废物定期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其他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瓶装试剂、废试剂瓶、废紫外灯管、废SDG吸附剂、废活性炭、污泥)定期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②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原厂家回收。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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