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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1年10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配套工程(变更) | 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 | 杭州临江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变更内容为取消“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配套工程”原核准内容中的甲类及丙类仓库及易腐垃圾项目(易腐垃圾处理700 t/d),新增41250立方米的刚性安全填埋场。项目采取一次设计、一次报批、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3750 立方米,2021年实施;二期27500立方米与2025年前完成(具体视浙江省固废处置计划确定)。其他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建设内容与《杭州临江环境能源项目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完全一致。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本项目主要考虑恶臭气体排放,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填埋场废气。填埋场内有一定程度的臭味散发是无法避免的,限于国内目前的经济条件与技术标准,还不可能对厂内可能产生气体的构筑物进行密闭收集并统一处理。但作好如下措施可降低恶臭影响:(1)填埋场周围采取设置防治绿化带隔离除味的办法解决;(2)危废填埋场最终封场后,应按规范设置导气层,将废气顺畅导出;(3)填埋场及时覆盖,必要时喷水降尘,严格管理,抑制扬尘。废水:本项目新增渗滤液废水拟进入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的填埋场渗滤液处置中心处理。该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60 m3/d,采用“电絮凝+两级DTRO”工艺,废水经处理后70%达标纳管排放,30%浓水收集后去现有稳定固化系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控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噪声:对车辆噪声,除了选用低噪声运输车辆外,主要依靠车辆的低速行驶和少鸣喇叭等措施降噪;对机泵等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等。固废:物化处理污泥送临江能源危废填埋场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固废暂存场所地面必须硬化、防渗,四周设排水沟收集地面冲洗水,并设有防雨设施。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987912 传真:82987920 邮箱:djdhjb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大江东办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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