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关于2021年1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1年1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括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绿康医院第二社会福利院院区新增床位扩建项目

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三里亭工农路99号3幢(1楼、2楼部分、5楼和6楼)

杭州绿康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绿康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注册地址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沿山村鲍家渡3号。杭州绿康医院第二社会福利院院区原有项目租用杭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三里亭工农路99号3幢1楼部分区域实施,建筑面积1000m 2。企业于2018年11月6日填报了《杭州绿康医院第二社会福利院院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33010400000503),并于2019年5月7日获得了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出具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10017633010419A5271)。原有项目设有病床19张、日均接诊量15人次,项目设诊疗科目:内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不设传染科室)。

现因企业自身发展需要,杭州绿康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租用杭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三里亭工农路99号3幢的1楼、2楼部分、5楼和6楼,总建筑面积4000m2,实施杭州绿康医院第二社会福利院院区新增床位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全院将形成拥有病床70张(本次扩建新增51张)、日均接诊量 30人次(本次扩建新增15人次)的规模,项目规划诊疗科目:内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扩建项目不新增诊疗科目,不设传染科室)。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中关于《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删除了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单位及其他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及病人的生活污水及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大楼屋顶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单独设备间;水泵采用潜水泵,置于水池内部;风机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风机出风管上方安装软接头;废气风管采用PVC材质,控制风管风速;废气风管可选装隔音棉。

4、固体废物处置

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及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654130      传真: 0571-87654129

通讯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 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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