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致公党市委会:

贵委提交的《关于加强团结城市工程机械管控制推动大气治理再上新台阶的建议》收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杭州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但空气质量与市民期盼仍有一定差距。随着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非道路移动机械成为当前移动源污染防治的新领域和新重点。同时,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也是国家、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实施的重点内容。贵委提案前瞻性地指出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重点,使大家认识到对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已皮刻不容缓的地步。经我局与相关单位研究,现将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现状

当前,杭州市处于“后峰会、前亚运”战略机遇期,全市地铁、快速路、亚运场馆、商场、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全面铺开,工程数量和规模空前,非道移动机械的使用大范围增加,这些机械不仅大多分布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建成区,而且普遍存在技术水平低、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差、燃油消耗高、燃油质量差、排放污染大等特点,非道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是直接影响全市大气质量和市民身体健康,因此加强非道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是当前移动源污染防治的一大核心,也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工作。

二、近年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为有效控制我市非道移动机械排放,我市提早谋划,精细准备,前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推动制定《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提出了使用申报、定期检验、冒黑烟处罚等11条具有前瞻性的非道移动机械相关监管法条,为后续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2017年,组织第三方开展抽样调查,对4600多台各类机械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对760台典型机械开展尾气检测,对3台工程机械进行污染防治改造试点。根据抽样调查,进一步了解我市机械存量结构、排放状况,也初步证实了超标排放机械经治理后达标排放的可行性。

2018年,创新性地结合国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调查了3000余台机械信息,为后续全市机械摸底调查提供宝贵经验。同时,在使用申报制度框架下,建立完善了机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了杭州市特有的环保识别号码,为后续管理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2019年起,我市结合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要求,开始全面实施: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出台杭州市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摸底调查方案和申报操作手册;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制定非道移动机械检测技术规范。

二是全面摸底调查,2019年7月底发出全省第一张“环保标牌”,8至11月,先后组织和联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使用单位(人)开展申报培训33余场,累计培训近五千人,以“前期服务指导、中期监督劝导、后期执法倒逼”的形式,推动建设工地、工矿企业、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集中区域开展摸底调查,截至2020年7月31日,全市非道移动机械申报数约22014台(上牌19767台,检测15665台),其中工程机械申报约15212台(上牌13909台,检测11506台)。

三是划定禁用区,自2019年12月16日起,在全省率先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移动机械区域,逐步推动高排放机械淘汰更新,降低核心区域污染物排放,将实际排放检测结果作为评判依据,避免“一刀切”。

四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制定出台《2020年杭州市移动源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属地责任。今年以来,共检查300余个非道施工工地等场地,监督抽查1099台非道机械。

五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成立非道移动机械分会,整合机械经销商、检验机构、维修治理企业、第三方运营企业等,形成“部门监管、机主申报、协会指导、企业实施”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非道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排放检验,改善非道移动机械散乱差的行业现状,强化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六是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自媒体、现场检查等形式开展宣传30余次,印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高公众认识和参与度。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相比成熟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管控经验,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属于一项全新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法规制度、规范不齐全,在实际监管执法工作中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二是非道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计量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部门职责交叉,管控难度大;四是民众对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还未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将多措并举,着力健全非道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一)健全“制度化”,加快立法,出台团体标准。大力推进以工程机械为主的非道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并配套出台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修改完善管理办法,重点对使用申报、排放检验、禁用区管理、油品监管、维修治理、在线监控、部门职责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在申报、检验、维修治理、在线监控等方面提出标准要求,强化行业自律。

(二)推进“规范化”,开展维修治理和在线监控试点。成立工作专项推进小组,有序推进非道移动机械维修治理和在线监控试点工作,为各相关企业提供“赛马场”;在试点基础上稳妥推广,逐步形成“检测超标-维修治理-在线监管”闭环管理。

(三)融合“信息化”,拓展系统平台应用。进一步深化《杭州市非道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平台》功能,在原先机主申报、第三方校核和检验的基础上,利用数字赋能,进一步完善建立新销售机械申报、工地方管理和部门执法检查等功能,通过“一个入口”满足机主、使用方、第三方企业和监管部门等多方需求,让非道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更加智慧、精准。

(四)高压“常态化”,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新销售非道移动机械联合监管,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加强秋冬季期间“禁用区”作业机械抽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五)加强“协同化”,提升部门监管合力。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执法检查,对排放超标及违反禁用区规定的非道移动机械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联络员机制,切实提升各部门监管合力。

感谢贵委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日

 

附提案原文

关于加强城市工程机械管控推动大气治理再上台阶的建议

(致公党)

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依然任重道远,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重任仍十分艰巨。从我市污染源排查解析表明,移动源(机动车、工程机械等)排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贡献者之一。当前,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已经深入人心,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为移动源污染的“另一极”,已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攻坚重点和全新领域。虽然工程机械总量远不及机动车,但是单机的“排放贡献”却是机动车的十多倍,基本处于尾气排放无控制的状态,冒黑烟的现象屡见不鲜。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工程机械保有量约720万台,仅占机动车总量的2.3%,年消耗柴油超1000万吨,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和细颗粒物(PM)达197.1万吨/年、12.9万吨/年,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34.3%和25.3%,可见做好工程机械排放管控就是抓住了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牛鼻子。

一、当前工程机械污染管控存在的问题

杭州正处于“后峰会、前亚运”战略机遇期,建设工程全面铺开。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年亚运会开幕式之前,要完成118个配套建设项目,每天有近万台燃油工程机械在工地运转,仅挖掘机就有约3000台,一台工程机械的颗粒物排放量近于15辆国五重型柴油车,相当于15万台重卡在路面行驶。大范围工程机械的使用,其排放的尾气直接影响了城市大气质量。

1.政策法规不健全,管控执行难到位。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杭州于2016年颁布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对工程机械污染防治提出了一定要求。但省和市都尚未出台类似“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的专项法规,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规范,导致很多管控细节要么缺少法律支撑,要么可操性欠强。

2.行业状况复杂,散乱污现象较普遍。工程机械产权形式复杂(个体、股份、集体和租赁等)、使用范围广、型号种类多,整个行业散乱无纪、缺少规划,没有形成统一健全的市场。虽然我市在全省率先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移动机械区域,但因工程机械流动性强(在不同地区、不同工地之间频繁转移),服役时间普遍过长,国家又无强制报废期限,机械排放超标的形势较为严峻。

3.部门职责交叉,管理较难到位。工程机械覆盖的行业较杂,涉及的管理部门也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林水等都相关,但均未明确体现在各部门职责中,监管缺失和职责交叉问题突出。我市已于2019年开始对工程机械开展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但仍有部分机械未主动登记,导致底数不清;在前端管理上,机械生产、销售、准入把关等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维修治理、燃油使用、淘汰更新等缺少有效约束机制,主要依靠企业或个人自律。

二、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机械排放管控的对策建议

纵观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北京自2003年起开始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发动机和整机的申报目录,2013年起实施排污超标检查和处罚,2020年修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深圳自2015年起实施工程机械环保把关,推广实施污染防治改造;上海2018年修订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工程机械监管的法律要求和责任。因此建议:

1.建章立制,规范管控。尽早制定出台工程机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划清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政、林水等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机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和技术规范,重点细化编码登记、排放检验、使用申报和超标维修等要求,构建权威、系统的顶层设计。

2.逐个击破,闭环管理。从生产销售、日常使用、维修治理和淘汰更新等环节着手,形成工程机械的全链条管理闭环。在销售和交易环节,做好编码登记或信息变更;在项目招标、机械进场等环节,落实工地方环保把关的主体责任;在使用环节,要求工地施工方将机械排放情况纳入日常管理,主管部门将机械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工地考核扣分项;在执法监管环节,对超标机械要求限期整改或淘汰更新。此外,在管理闭环外,要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带好都市经济圈,实现城市间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3.创新手段,长效监管。借鉴机动车管理成功经验,单独设立工程机械管理部门,配套建立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工程机械扣分制,倒逼机主遵纪守法;引入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对具备条件的工程机械安装污染在线监控和实时定位系统,实现远程监控机械排放情况,形成城市重点区域的“电子围栏”,解决工程机械流动性强的难题;整合规范工程机械上下游产业,在园区内集中管理,扶持优质的机械销售、保养维修和治理企业,探索实施超标排放强制维修制度,逐步改变当前行业散乱污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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