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160 号),现就做好 2020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程序和形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按照浙环函〔2020〕160 号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7月30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4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网上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1日,市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评委办公室)受理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 9 月18 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收费标准。《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高级职务推荐费每人150元(其中副高推荐费由市中评委收取,正高推荐费由省正高评委会办公室收取)。副高推荐费在报送纸质材料时交市中评委办公室,不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缴纳。

2、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员到市中评委办公室领取评审材料,根据本人自愿,也可由市中评委办公室通过邮寄方式寄给本人,邮寄费由本人自付,申报人员须在报送材料时注明邮寄地址。

五、联系方式

市中评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写字楼A座907室。

联系人:郑乐贵,88837302 ;戴薛萍,88836773。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态环境工程         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160号)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印发 

分享到:
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