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杭州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运维技术规范化评价的通报

各环境检测社会化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杭环发〔2018〕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杭环发[2017]1号)的规定,我局委托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对我市12家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了运维技术规范化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本次评价采取了盲样考核、现场运维质量考核、便携直读仪器与标气比对、在线检测比对考核等方式,由专家综合评审后形成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通过此次评价,12家参评单位中评价分值在60分(合格)以上的有11家,合格率92%;评价分值在75分(含)以上的有8家,优良率67%。合格率和优良率比往年同期均有所提高。但也发现不少运维机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如下:

1、内部管理意识薄弱。部分运维机构的管理未参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要求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和工作程序。巡检记录、校核记录等相关记录未装订成册,缺少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和实施记录,缺少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专业人员数量和能力与所开展的运维活动不匹配。部分运维机构不能按满足每10个到15个运维点配备至少2名运维人员的要求。在线监控设施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验室分析人员流动性大且不重视岗位技能培训,持证上岗人员占比少。

3、设备管理不规范。部分运维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缺少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检测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不完整,部分仪器设备没有状态标识或状态标识管理混乱等问题。不同点位在线监测设备校准数值类同,校正系数不变的现象较为突出。

4、原始记录不规范、不充分。部分运维单位存在仪器校准、零点和量程漂移、重复性、实样比对和质控测试、系数转换等记录不规范,监测(监控)仪器的运行调试报告、例行检查、维护保养、仪器设备的维修、易耗品定期更换和废液处置等记录不充分。

希望各运维机构结合评价发现的问题,不断加强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方法标准等内容的学习,加强数据校对和审核,有效运用各种质控手段和措施,保障在线检测仪器设备准确、稳定、有效运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6日

附件:            各运维机构评价成绩

序号

单位名称

成绩

1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94.83

2

杭州尊邦科技有限公司

91.98

3

浙江环石科技有限公司

83.31

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80.43

5

杭州英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9.02

6

杭州环保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78.07

7

杭州煜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76.32

8

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

75.57

9

杭州环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73.83

10

利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70.41

11

杭州富阳华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2.22

12

杭州檀盾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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