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浙江省第一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的通知

浙环函〔2020〕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浙江省第一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1日

2020年浙江省第一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

认定机关名称

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号码

认定时间

处罚(许可撤销、判决)文号

处罚(许可撤销、判决)时间

认定情形

备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乡厨盟邦食品有限公司

91330110352479705A

李生洪

33072* ************

2020年

4月30日

余环罚[2018]第4号

2018年4月16日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受到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伟铭铜门有限公司

91330109MA28TEM47Y

李伟明

41108* ************

2020年

4月30日

(2019)浙0109刑初1011号

2019年12月31日

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环境犯罪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绍兴恒利印染有限公司

91330621742949530B

金志根

33062* ************

2020年

6月17日

(2019)浙0603刑初1008号

2019年11月21日

经司法生效判决认定构成环境犯罪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浙江省第一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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