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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社会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扩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途径,增强公众参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能力,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二条“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的规定,按照《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的要求,现将全市2019年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基本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废
2019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12.76万吨,综合利用量598.17万吨,处置量13.71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9.18%,贮存量5.07万吨。主要种类是: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和废水处理污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合计产生固体废物119.33 万吨,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19.5%。
(二)危险废物
2019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4.47万吨,综合利用量37.44万吨,处置量25.56万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97.72%,贮存量4.14万吨。危险废物种类近40种,主要有垃圾焚烧飞灰、废酸废碱、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精(蒸)馏残渣、有机树脂类废物、化工类污泥、含铬废物、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
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企业合计产生危险废物30.69万吨,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7.6%。
(三)医疗废物
2019年,全市共有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医务室等卫生医疗机构6000多个,医疗废物产生量2.7万吨,比上年下降10%,全部进行破碎消毒后焚烧处置,安全无害处置率100%。
(四)生活垃圾
2019年,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473.69万吨,主要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我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2019年新增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1套,新增综合利用能力0.8万吨。目前,全市已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26套。
(二)依法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全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的企业47家(2019年新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4家),其中,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46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1家。
(三)规范固废日常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2019年共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4135份。根据杭州市“十三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抽取400余家涉及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双随机”检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开展化工行业专项检查
根据我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部署要求,开展全市化工企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防控情况等情况。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30多家,发现的问题全部已整改到位。
(五)积极推进危废监控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固废动态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和省固废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2019年共有视频监控81家企业 213个视频监控单位安装并网,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式监管,实现省、市两级联网监控。
(六)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和技术指导,有序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建设。建德15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已在2019年10月底开工建设;桐庐、临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项目按要求推进建设中。
三、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 杭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 2020年7月9日
4.信息发布周期: 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5.信息来源:环境统计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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