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的函》(环办综合函〔2020〕28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分解任务和部门重点工作绩效目标的通知》(浙政办函〔2020〕13号)要求,核定各市2019年度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以及分解落实2020年度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经研究,决定召开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工作视频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7月14日。
二、会议内容
与各市分别对接2019年度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分解落实2020年度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会议地点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省生态环境厅3楼会议室,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设分会场。
四、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水处、大气处相关负责人,省环科院水和大气减排核算技术组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于7月13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联系人钉钉。
(二)请各市安排人员在分会场及时与主会场联系,做好调试工作。7月14日上午8:30起调试视频会议系统。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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