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关于2020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拟批准项目)

2020年6月30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康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杭州钱塘新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海街600号5幢1层101

杭州康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杭州之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康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租用杭州和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杭州钱塘新区银海街600号5幢1层101 的闲置厂房,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搅拌机、数控加工中心、数控磨床、熔喷布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达产后预计年产塑料制品1000t、注塑成型模具30套、医疗器械200万件、熔喷布300t。

根据环评结论分析,项目无需做公众参与。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废水: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污水消毒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废气:项目塑料制品注塑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医疗器械注塑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引至光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至少15m高1#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熔喷布生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引至光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至少15m高2#排气筒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要求;破碎粉尘、检测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的噪声。本项目实施后通过隔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可以达到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油渣、废试剂瓶、废实验室样本、废生物废气过滤器、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金属边角料、熔喷布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分类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9898527 传真:89898527  邮箱:xs-hb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J03号窗口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