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等工作;干洗业溶剂整治工作牵头等。同时承担市生态文明(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饮用水源保护办公室、市大气办(环境质量保障组)、“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5个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3家,其中:行政单位6家、事业单位7家。具体为:

行政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事业单位: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参公)、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服务中心(参公)、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服务中心(参公)、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杭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表1-5)

1. 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总计4543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160.28万元,下降23.8%,主要原因是生态补偿资金、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36.28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00.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总计4543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280.59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生态补偿资金、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类)28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8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43273.88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6803.54万元,项目支出28632.7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详见表6-8)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503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507.61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生态补偿资金、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03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503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677.39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生态补偿资金、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类)28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8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8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42873.88万元。年末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45036.2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677.39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生态补偿资金、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

1、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预算为282.7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科学技术开发和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2.19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市大脑信息化项目3个。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支出(项)预算为252.93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22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预算为132.51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56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为669.70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0.61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降低。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为334.82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为120.92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为88.36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为230.20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公务员的医疗补助保障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1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增加。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为50.22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生育保险基金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运行)(项)预算为6704.56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87.3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预算为4022.1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874.73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美丽杭州评估等项目支出减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预算为773.4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70.06万元,下降74.6%,主要原因是我局2019年牵头主办了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题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

1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预算为1772.88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2.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预算为8700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治理、高污染车淘汰治理等方面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54.7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大气环境治理支出增加。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预算为11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的重点企业、行业污染整治、老旧车淘汰、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生态补偿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预算为7071.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督性监测、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监测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及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预算为2829.46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督检查、执法、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详见表9)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6803.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556.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6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4. 资本性支出66.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合计163.52万元,比上年增长9.7%,主要原因是本年拟新增公务用车1辆。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49.32万元,比上年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计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杭学习调研及工作往来人员的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20万元,比上年增长29.4%,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18辆公务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28232.74万元。

1.老旧车淘汰补助项目。

项目内容:通过对国三柴油车提供补助的方式,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老旧车淘汰,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同时鼓励更新购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和新能源汽车,最终达到降低杭州市车辆的排放物总量的控制的目标。

立项依据: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落实“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杭州市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制定本项目。

预算安排:2019年,我市国三柴油车共计 95466 辆,根据《杭州市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规定,本次补助收费标准通过使用年限和车辆类型予以认定,本次符合淘汰补助条件车型中,可领取补助最多的车型为使用年限8年以下的重型载客柴油车,有38000元;最少的则为满9年不足10年的微(轻)型载货柴油车,为10500元,计划2020年淘汰老旧车6870辆,补助预算6000万元。

2020年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老旧车淘汰补助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6000

其中:财政拨款(万元)

6000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符合淘汰补助条件的老旧车淘汰

数量

淘汰老旧车

6870辆

符合淘汰补助条件车型中,可领取补助最多的车型为使用年限8年以下的重型载客柴油车,有38000元;最少的则为满9年不足10年的微(轻)型载货柴油车,为10500元

补助资金发放率

100%

符合淘汰补助条件的老旧车

补助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车淘汰工作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淘汰国三柴油车的经济效益

通过淘汰国三柴油车,进一步鼓励更新购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和新能源汽车

本次符合淘汰补助条件车型中,可领取补助最多的车型为使用年限8年以下的重型载客柴油车,有38000元;最少的则为满9年不足10年的微(轻)型载货柴油车,为10500元。均远远大于目前市面上废旧车辆200元每吨的回收价格

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的环境效益

促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一辆重型国三柴油车,它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当于138辆国二汽油小客车的排放量。针对当前NOX污染重点,进一步推进国三柴油车为主的老旧车淘汰

群众满意度

≥90%

为杭州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基础的信息技术支持

2. 燃煤电厂(热电)、其他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项目。

项目背景:污染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主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主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我市资源能源与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特别是煤炭消耗量始终巨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依然处于高位,必须继续深化大气污染物减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项目内容:完成全市燃煤电厂(热电)、10t/h以上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通过开展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使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立项依据:《浙江省地方燃煤热电联产行业综合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5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杭州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预算安排:根据《杭州市燃煤锅(窑)炉清洁化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2019年度申请燃煤锅炉烟气清洁化改造工程补助资金进行测算:预计2020年所需补助资金为:钱塘新区2430万,萧山区3500万,富阳区120万元,桐庐县150万,临安区50万元,建德市750万元,合计7000万元。

2020年杭州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单位名称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燃煤电厂(热电)、其他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项目

项目资金(万元)

7000

其中:财政拨款(万元)

7000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目标值设定说明

一、产出目标(数量、质量、时效)



开展清洁化改造的锅炉数量

93台

2020年全市燃煤电厂(热电)、10t/h以上燃煤锅炉尚未清洁化改造数量

清洁化改造后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热电锅炉烟尘≤5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10t/h以上工业锅炉烟尘≤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mg/m3

通过开展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工程,使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清洁化改造工程及验收时间

2020年底

清洁化改造工程及验收

二、效益与效果目标(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满意度等)



降低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的环境效益

力争可吸入颗粒物(PM2.5)≤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77%以上,力争80%

按照《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要求,持续降低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

群众满意度

≥90%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0年,本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干分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等6家行政单位以及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服务中心、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服务中心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4.06万元,比上年减少620.42万元,同口径下降5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相关支出。

2.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7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345.37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9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专户资金收入:当年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主要指部门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类政府非税收入。

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部门为完成其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开支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表1.  2020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  2020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3.  2020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4.  2020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科目)

表5.  2020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分单位)

表6.  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7.  2020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8.  2020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  2020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10.  2020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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