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西湖分局关于2020年6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0年6月2日我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留泗路加油站

留泗路和清谷路交叉口东南角

杭州东穆坞股份经济合作社

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留泗路和清谷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留泗路加油站,项目东侧和南侧为山体,西侧为留泗路,北侧为清谷路。本工程为三级加油站,设计规模:占地面积1891m2,总投资1500万元。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附件,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96)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及时检修设备阀门、输油管、加油喷枪;采

用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做好区域交通管理,限制进入区域内车辆的车速,同时禁止在加油站场地区域内鸣喇叭。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余油残渣

、含油锯末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清运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88156310      传真:88156310       邮箱:xihuhb@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一西路858号东一楼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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